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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剛剛結束的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上,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表示,“十二五”期間要繼續(xù)推動能源領域的各項改革,研究制定促進能源結構調整、能源節(jié)約、清潔能源技術研發(fā)和推廣的財稅金融政策。
有著歷史原因造成的低價格和日益緊張的供需現狀的羈絆,我國能源領域的改革注定要經歷磨難。2010年,我國能源價格改革在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背景下,在各個方面都有所推進。
張國寶表示,“十二五”期間,要繼續(xù)推動能源領域的各項改革,深化能源價格改革,理順煤、電、油、氣等資源類產品價格關系。并研究制定促進能源結構調整、能源節(jié)約、清潔能源技術研發(fā)和推廣的財稅金融政策。推進電力體制改革,完善農電管理體制,研究出臺煤、電行業(yè)協調發(fā)展的政策措施。培育石油、煤炭現貨和期貨交易市場體系。加強能源法制建設,盡快出臺《能源法》,完善配套的法律、法規(guī)和規(guī)章。
“改革是加快能源發(fā)展方式轉變的強大動力。改革就是解放生產力,改革需要解放思想,改革會重新調整利益分配格局,所以改革比發(fā)展更難,在某些方面改革會滯后于發(fā)展的形勢。”張國寶說。
他表示,2011年國家能源局將積極推進能源法、煤炭法(修訂)和海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的審查修改。抓緊核電、國家石油儲備和天然氣基礎設施管理立法。做好石油天然氣立法前期工作。
值得注意的是明年也將研究修改電力法,同時貫徹實施可再生能源法,制定實施可再生能源配額管理辦法,或為風電、太陽能發(fā)電上網難掃清體制障礙。